离职后公司依然用我的照片进行商业活动,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更新时间:2022-12-23点击数:

问题:

本人已经在上一家公司离职,在职期间为公司拍衣服的宣传照,有些露脸了,有些没有,但是离职后公司任然在朋友圈发送我拍的衣服宣传照。


回答: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结合您的描述,需要看您在职时,关于公司使用您照片如何约定,没有约定的,您有权要求公司停止使用您的宣传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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