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特征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如果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即使是离职以后,也不得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
- 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
我国有名老话叫做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因此大家只要遇到了更加的工作都会选择跳槽,那么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呢?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利用不正当手段,如窃取、利诱、胁迫等,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并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是可以立案的。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你知道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吗,虽然,企业竭尽全力的在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但是侵权行为总是无孔不入,往往使受害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
- 商业秘密的特征有哪些以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很多人对于商业秘密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导致很容易犯罪,也不知道商业秘密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所以一再犯罪。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商业秘密有哪些
如果公司有商业秘密的话,会得到法律保护。商业秘密首先不为公众所知悉,并且是有价值的,他人侵犯商业秘密,公司可以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企业在运营管理中,可能会拥有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并且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如果他人侵犯的,会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 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一再的在人们的生活中出现,比如电视剧里面某某企业的商业秘密被盗后,导致该公司有重大的损失等。由于听到的商业秘密多了,人们对商业秘密也开始有更多的了解。
- 授予专利权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申请专利前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
新颖性。即该专利所附属的发明等不属于现有技术;创造性。即该专利所附属的发明等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即该专利所附属的发明等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变更申请的种类有哪些
在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中,商标变更证明的主要群体是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以及其利害关系人,该群体包括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的公司组织等。
- 根据公开文献提到的技术方法和技术流程,如何判定软件著作权侵权
问题:在完全不知道他人软件和源代码的前提下,根据其公开发表的论文里提到的技术方法和技术流程,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剖析,编写源代码复现其结果,并根据自己编写的源代码形成软件,会构成对他人的软件著作权侵权吗?回答:你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如下: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
- 用别人做菜的照片剪成视频会侵权吗?
问题:用别人做菜的照片剪成视频违法吗?回答:违法,侵犯他人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
-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法顾问提供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和促进我国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加强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制定本办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域名,应当依照本办
-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失效]
法顾问提供法律法规:*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关于发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告》(发布日期:2002年9月25日实施日期:2002年9月25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顾问提供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10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
法顾问提供法律法规: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党发[2002]8号)精神,设置乌鲁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法顾问提供法律法规: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和《广西出版总社机构编制方案》
-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版权局《关于做好全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
法顾问提供法律法规: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版权局拟定的《关于做好全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
- 著作发明审查规则
法顾问提供法律法规:第 1 条 本规则依典试法第二十条规定订定之。本规则未规定事项,依有关考试法规之规定办理。第 2 条 各种考试须审查著作或发明者,应考人应